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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首先他们分属三个级别,即一级锅炉司炉(G1)、二级锅炉司炉(G2)。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类似初级、中级、高级职称三个等级。其次三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操作额定工作压力锅炉的不同,级别越高,能操作的额定工作压力越大。
2、G1、G2级别司炉工的不同之处在于:
(1)、G1: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锅炉,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等;
(2)、G2: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锅炉证书分三级。根据TSG G6001-2009《锅炉安全管理考核大纲》第四条规定锅炉证书分为I、II、III级:
1、I级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锅炉,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2、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3、I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锅炉。
没有取消,也没有任何要取消的政策通知。目前,凡是配备水箱在30L以上的锅炉都需要持有锅炉证的人员才允许进行操作
锅炉属于特种行业,从制造到使用是由国家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的。所以,锅炉证不会取消,目前没有取消,也没有接到任何取消通知,锅炉属于特种设备,必须持证上岗,
62岁锅炉证超过年龄,不可以审。
年龄超过60周岁锅炉证就不年审时。
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为年审合格:
(一)提交的锅炉证年审申请资料真实齐全。
(二)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,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;
(三)在年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(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。
(四)没有造成事故的。
(五)符合相应作业人员考试大纲规定条件的。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,三级锅炉司炉 证等级最高, 代号:G3锅炉操作人员分为Ⅰ、Ⅱ、Ⅲ级,其工作范围如下:(一)Ⅰ级(G1)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锅炉,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等;(二)Ⅱ级(G2)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(三)Ⅲ级(G3),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.8MPa的蒸汽锅炉。
锅炉工证有3种。没有C1和C2。分G1、G2、G3。
Ⅰ级(G1)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锅炉,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等。
Ⅱ级(G2)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Ⅲ级(G3),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.8MPa的蒸汽锅炉。
G1 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锅炉作业种类:锅炉作业 作业项目:一级锅炉司炉 项目代号 :G1G1是锅炉作业的最低级别。请看:TSGG6001-2009《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》第四条规定: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。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、II、III级,其工作范围如下:
(一)I级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锅炉,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(二)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(三)I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锅炉。